<路得记>中的“三多”

王明察   

圣经<路得记>记载了士师时代那悲惨黑暗.混乱不堪的日子里,伯利恒一个敬虔家庭的悲欢离合。它真实地描述了生活中的苦难和挣扎,也显示了神藉着忠信敬虔的人使苦难变为祝福,使败落变为救赎的奇妙作为。其中人物言行举止有突出特点,可概括为“三多”,分述如下:

一. 多尽职份。

1,拿俄米夫死子亡.身处异国他乡,她是无法强迫儿妇同她回故乡的。为儿妇的幸福起见,劝她们重新嫁人。路得本可以像俄珥巴一样离去,但她却尽了一个儿妇服侍老人职任,跟随拿俄米回以色列,且以拾麦穗为生,与拿俄米相依为命,实在感人至深。路得此举的原因,在于她对神的认识:“...你的神就是我的神...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,不然,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于我!”(一,16)

       2,反观路得对神的认识以及她的所为,我们便可推知拿俄米必是在家庭中作了敬虔的表率,尽了家长的职份,引导外邦儿妇归神。现今我们同为基督徒婆媳的尚有不和,实在汗颜。而路得之尽职足以反衬出拿俄米尽职之充分。

       3,波阿斯依摩西律法尽了赎买的责任,照顾路得婆媳俩。我们或许以为波阿斯拾了个大便宜,白娶了个老婆是多好的事。其实若为多妻或好色的缘故,波阿斯大可不必娶路得。当时律法并没有禁止多妻,以他的财力完全可以娶个没出嫁的漂漂亮亮的为妻,而且不必搭配拿俄米这样的老太婆。那个比波阿斯更亲的亲属,就因恐怕于他的产业有碍而不愿尽赎买之责。责任所在,波阿斯并没有推托,在众民和长老面前尽了赎买的事宜。律法的总归就是爱,波阿斯行律法,也是他爱心的流露。

       二,除了尽责以外,故事中主人公另一个特点是多存怜悯的心,这是职责以外,比职责更感动人心的一面。怜悯的实质也是爱,有异于行律法的爱。拿俄米虽处摩押异国他乡,无法强迫路得跟从她,但却仍有权提出这样的要求。但她怜悯她的儿妇们,为她们的幸福着想,反劝她们另嫁他人。而作为儿媳的路得,假如她不跟拿俄米回去,拿俄米也根本拿她没办法,更何况她婆婆已劝她不必跟着回国,她可以同俄珥巴一样离拿俄米而去,但她怜悯拿俄米此时孤苦伶仃,一无所有,所以毅然跟定了婆婆回以色列。另一个大存怜悯之心的人是波阿斯。波阿斯之所以尽赎买之责,大部分原因在于他对路得婆媳的怜悯,因为若论职责,有一亲属比他更亲。同那个亲属一样,波阿斯并不知道从路得的后裔中会有君王大卫,在他眼前的只是生活无着的婆媳俩。还因为她们的惨境更使他怜悯之心大发,允许路得在他田中拾麦穗,给她水喝,给她饼吃,还吩咐仆人不可叱吓她,不可羞辱她。尔后,尽了赎买的责任,使婆媳二人不再孤苦无依。愿我们弟兄姐妹记住:“怜悯贫穷的,就是借给耶和华,他的善行,耶和华必偿还!”

       三,<路得记>中另一“多”是:多祝福。拿俄米劝儿媳离她另嫁时说:“愿耶和华使你们各在新夫家中得平安!”(一:9)路得从麦地回来,拿俄米说:“愿那顾恤你的得福。”(二:19)她知道波阿斯善待路得后,说:“愿那人蒙耶和华赐福,因为他不断地恩待活人死人。”(二:20)波阿斯对收割的仆人说:“愿耶和华与你们同在!”他们回答:“愿耶和华赐福于你!”(二:4)主仆间的融洽可见一斑。波阿斯得知拾穗者是跟随拿俄米回来的外邦女子路得后,为她祝福:“愿耶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...愿你满得他的赏赐。”(二:12)波阿斯在麦场安歇之处又为路得祝福:“愿你蒙耶和华赐福!你末后的恩比先前更大,...”(三:10)城门口,波阿斯尽赎买之责后,城门众民及长老为他祝福:“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吉.利亚二人一样。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,在伯利恒得名声。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,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。”(四:11-12)以色列中妇女们为拿俄米和路得的孩子祝福:“愿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声,他必提起你的精神,奉养你的老...”(四:14-15)这众多真诚的祝福,足以使言语虚浮诡诈.恶言相向者无地自容!

       以上的“三多”,在黑暗混乱的士师时代尤其显得无比珍贵,是黑暗中的一道亮光。写到这里,我发现在这“三多”之外必另有“一多”,那就是神的施恩多!有了人的“三多”,神怎么能不多多地祝福呢?神按他们所行的藉着他们所祝的福给他们成就,于是君王从这敬虔的家庭的后裔中出来,路得这一外邦女子的名字得以进入耶稣基督的家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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