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记(1)
背景:
<<路得记>>是圣经中记载的关于一名名叫路得的摩押女子,先是因着婚姻嫁给犹太人而认识了
耶和华神,后来在丈夫、公公等死后因着对神坚定的信仰和信心,随着年老的婆婆离开自己的
父家回到犹大地的伯利恒,最终蒙神所爱重新组成美满家庭。路得是大卫王的曾祖母。
<<路得记>>发生在以色列历史中士师时代的后期,大约是公元前1070年。“那时,以色列中没有
王,各人任意而行”(士师记21:25)。
讨论摘要:
拿俄米是路得的婆婆。从圣经中我们可以推断出路得与拿俄米非常亲近,路得的信仰很可能很大程度上
是受拿俄米的影响而建立。我们中国自古就有关于婆媳不易相处的话,其他的民族大约也存在相似的问
题。但在<<路得记>>第一章,我们可以看见拿俄米和两个媳妇之间的亲情,就象亲生母亲和女儿一般。
这其中虽然有两个媳妇本人就有好的品德的关系,但拿俄米必也是一个好婆婆,就象她的名字“拿俄米”
表示“甜”一样。焦源濂牧师在“路得记”的讲章中归纳了拿俄米的四个甜:口甜、心甜、人甜、路甜。
愿我们人人都具有甜美的品性,蒙神赐福并成为他人得福的管道。
以利米勒是拿俄米的丈夫,路得的公公。以利米勒的名字是“(耶和华)神是我的神”的意思。这在当时
士师秉政,“以色列中没有王,各人任意而行”的时代,这样的名字就是一个公开的宣称(claim),他
将顺从神的心意而行,而不是“任意而行”。他和他的家,必遵行神的话。
犹大地的伯利恒(“伯利恒”是“粮食之城”的意思)进入外邦人的摩押地,并且自己和两个儿子都
死在摩押。以利米勒的行为是否违背了神的命令?因为摩押人的始祖是罗得和大女儿乱伦所生的儿子
(创世记19:36-37),摩押地也是淫乱、拜假神、不敬耶和华神的地方。神禁止以色列人和这样地方的
人相通。以利米勒和两个儿子的死是否是神的惩罚呢?(注:以利米勒的两个儿子名叫“玛伦”和
“基连”,是“病”、“衰弱”的意思)。讨论中有不同意“惩罚论”观点的。
还是神不是以整体,而是以个体来判断呢?例如路得,她是摩押人,但因着对神的信仰,而且坚定,
最终大大蒙福。
记20:8-11),但新约福音书中多次记载耶稣在安息日治病(例如,马太福音12:9-14),是否也是没有
遵守神的诫命呢?
* 耶稣是神,也是安息日的主,“再者,律法上所记,当安息日祭司在圣殿里犯了安息日,还是没有罪”
(马太福音12:5)。耶稣是大祭司,安息日在会堂中治病,将受魔鬼捆绑的神的子民从捆绑中解救出来,
即使在外在形式上干犯了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诫命,也是没有罪!耶稣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,从来没有
犯罪!!至于我们,不可随意套用,以免得罪神。
例子(列王记上11:1-10)),那么以色列人是否应该把自己与周围的人隔绝开呢?这样的话,以色列人
又如何在万民中作榜样、引人归向神呢?在今天,基督徒若不和拜别神或不认识神的人接触,又如何
向他们传福音呢?
多数的人是信心软弱的,与外邦(女子)的通婚通常会被引诱离开神;唯有那信心坚固的,通婚的结果
反而是使外邦的女子认识神而蒙福。
经上说,“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”(罗马书3:20)。神设立律法,本不是立下规条来限制人的自由,
乃是让人认识到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”(罗马书3:10),就将众人领向耶稣基督,“让一切信他的,
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”(约翰福音3:16)。因为“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”(罗马书3:28)。
愿我们借着学习、讨论,能更加明白神的心意,蒙神的赐福。
意见和建议请发信到这里,谢谢!